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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松大饭店(1) (2 / 4)

作者:三春景 最后更新:2025/11/24 13:47:00
        财务自由的未来她一点儿也不怀疑,这种情况下,当然会优先考虑实现理想。

        而仔细想想,在六七十年代的美国,要做电视剧编剧或者综艺节目编剧,都还挺合适的——美国电视产业在六十年代迎来了蓬勃发展期,就在1960年的当下,每10个家庭中只有一个家庭没有电视机。换句话说,电视台和制作公司突然就要为90%以上的家庭提供节目了!

        可想而知,这一行业钱途无量、朝气蓬勃!而一个钱途无量、朝气蓬勃的行业,在资本主义大本营,理所当然就会吸引到足够多的人才、技术。

        不过丽莲都重生了,当然不会将目标定为简单的编剧。虽然电视产业中,编剧经常是中心(很多国家的电视剧制作都是编剧中心制,和电影的导演中心制相对应),但这不够!编剧也是打工人,实际也没办法真正掌控自己的项目。

        丽莲想要成为能做主的那个,大boss什么的。

        这样一来,事情就又回到了原点,她需要钱——不过花钱当老板什么的先不说,至少成为作家也是不错的曲线救国的路子。毕竟作品受欢迎,影视化改编在这时也很常见了。到时候手握版权,进而要成为编剧就很简单了。

        反之,如果手里什么牌都没有,大大咧咧就要去做编剧,好一点的项目都是不收的(尤其她还是个女性,1960年代的美国,‘创造性’的岗位可是很少为女性打开大门的)。或者收了,进去也是打杂、当枪手,真正出头不知道要付出什么代价、等多久!

        所以,为了理想,也出于‘闲着也是闲着,试试不亏’的心态,丽莲自从恢复上辈子的记忆,就一直向杂志投一些小故事了。但之前的投稿都石沉大海,偶尔有的杂志社比较体贴,还会发一封退稿函让她死心,多数则是杳无音讯。

        这次又是来自杂志社的信,丽莲说不准这是退稿函,还是带来好消息的校稿信(一般很少有直接采用的,特别是新人,修改个一两次再发表很正常)。

        “哇哦!”丽莲打开信纸,看到开头一小段就忍不住欢呼了一声,这引来了餐桌上其他人的注意。

        只看开头就知道这是稿件被采用了,而且和信纸一起的不是另一张信纸,而是一张支票——她的故事不需要修改,直接被采用了,所以稿费就直接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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