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严苛。
要是真按着这条律法执行,父母都不用担心动筷的问题,因为已经没儿女了。
几乎没有什么实操的可能,于是乎,一开始管得很严,太祖皇帝犹在的时候就有了懈怠的迹象。
到后世,更是连三法司都不在意大虞律法的具体款项。
完全沦为了党争的工具。
只有在惹了不该惹的人时,才能晓得虞国律里还有这一条。
后来的皇帝也发现这一问题。
一减再减。
可虞国崇尚祖制,讲究个祖宗制不可废,太祖皇帝一人就定了七千条,无论怎么减都是收效甚微。
所以一般犯了事都是从宽处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