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还是失败了,判了一年。”
“........”
“第三个案子,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故意伤害案,我的当事人用拖鞋打了原告,原告要求我方赔偿200元医药费。”
“该不会又输了吧?”
“这个没有,我方没有赔钱。”
原本心越来越凉的周锋和吴杰两人,听到这里,精神一振,心道这律师总算积累了经验,有长进了。
可还没等他们高兴,就听张律师继续说:“这就是一个简单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双方属于互殴,批评教育下就可以了,凭什么要让我的当事方赔钱,就因为我的当事方拿了拖鞋吗?所以在我的据理力争之下,主张拖鞋最多属于软兵器,伤害性不足.........”
“然后呢?”
“然后法院采纳了,改判持械伤人,刑期加了3年!”
周锋、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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