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也不是什么样的都好吃。
老母猪的话,肉炖煮再长时间也很难嚼。
老公猪呢,因为没骟,肉里那股腥骚气又很重,再怎么下重料那股腥骚味也难以根除。
就得是像豹妈带回来的这种半大不大的小野猪,吃起来才香。
但这样的小野猪又极少能够碰到落单的,毕竟大多数时间,这种半大的野猪还跟着成年的母野猪,成群行动,猎捕起来很困难。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我说这头小野猪留着咱自己吃了吧?很难得的。”
听陆霄说完,聂诚点了点头,无比坚定的伸手拿起陆霄的空碗给他盛了满满一碗,然后又给自己和边海宁的碗满上:
“我懂了陆哥,就让我们把这头珍贵的小野猪啃得骨头都不剩吧。”
猪蹄本身就是猪身上皮肉最韧的地方之一,再加上是野猪,哪怕已经尽量炖煮熟烂,想把上面的筋肉皮干干净净的全弄下来也不是件容易事。
陆霄拿小刀剃了老半天,才堪堪剃干净了半只猪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