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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 朋克女王 (2 / 8)

作者:TrojanRW 最后更新:2025/10/14 11:47:56
        2000年代,最受欢迎的音乐风格和艺人,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类型——以布兰妮-斯皮尔斯、NSYNC与后街男孩为代表的TeenPop,随着南方说唱的强势崛起而红遍全球的Andre3000、奈利、坎耶-维斯特和李尔-维恩,以及车库摇滚与朋克摇滚二次复兴之后,盛极一时的流行摇滚,特别是流行朋克和后垃圾摇滚双雄争霸的兴旺局面。

        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去不复返,当人们套上褪色泛黄的年代滤镜,回望与WindowsXP一道问世又一道消失的新千禧头十年,留存在他们记忆里的,一般不会是前面二者。TeenPop虽然最具标志性,但它的局限性也最强。编曲简陋、歌词单调、旋律一成不变,这些批量制造的流水线产物,只是迪士尼或者其他大型娱乐集团,为了捧出手中面容精致的青少年偶像而附带的赠品。

        就像《飞跃比弗利》、《吉尔莫女孩》、《美眉校探》、《篮球兄弟》和《绯闻少女》这些同一时间风靡美国的青少年偶像剧一样,再想起它们,具体的剧情和台词肯定早已模糊,因为它们本身就不值得被记住,只有因为这些剧集一炮而红的克里斯汀-贝尔和布莱克-莱弗利们的脸庞始终鲜活。

        GuiltyPleasure,罪恶愉悦,是一个在英文世界里与流行文化紧密相连的词组。意思是,人们在知道某项娱乐活动,例如电影、电视节目、音乐和游戏,被主流社会看轻,甚至鄙夷和嘲笑的前提下,依然暗地里喜欢它们的现象。这一词汇被发明于十八世纪,但真正在媒体上广泛使用,还要等到二十世纪的末尾。

        是的,在现代欧美社会,GuiltyPleasure,基本上可以与上世纪九十年代兴起的青少年流行大潮划等号。因此,可想而知,当一门乐种已经到了人们必须房门紧闭,戴上降噪耳机,自己一个人悄悄听才不会被人嘲笑的程度,它无疑也就失去了成为时代记忆的资格。

        换个更准确的说法——大家都会记住它,但不会主动提起它。而不被提及的事物,后续延宕的商业价值便难以维系。

        看看NSYNC如今的境遇就知道了,除了贾斯汀-汀布莱克单飞杀出了一条血路之外,其他成员,都被埋在了喧嚣的历史尘埃里。

        至于说唱音乐,零零年代不是它的开端,更不是它的高峰,只是它统治流行乐坛的道路上,一个值得铭记的发展阶段而已。Eminem、SnoopDogg、Outkast、.、MissyElliott、Jay-Z和Nas的作品固然优异,但2010年代的Kendribsp;Lamar、Drake、Future、相较起来也毫不逊色,更何况,像Eminem、Jay-Z和KanyeWest这些旗帜人物时至今日一直在持续稳定地发布作品。

        他们,并不能简单狭隘地被一个时间刻度定义。

        从革新速度方面来看,说唱音乐与电子音乐并驾齐驱,是两个自我换代能力最强的流派。这两个细分领域的乐迷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能迎来一股令人心潮澎湃,且丝毫不逊色于前人的新潮流。沉溺于新鲜感的他们,不会让步伐脱离发展的节奏,自然也不会莫名其妙地流连于某个年代停滞不前。

        而流行摇滚,以及它在这个时代的特色融合产物流行朋克,则完全不同。一方面,虽然商业化程度比起青少年流行乐来说不遑多让,但即便光看名字也不难发现,流行朋克至少保留了一些从六十年代的车库摇滚浪潮中一直传承下来的独立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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