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1981年,米高梅完全收购联美电影公司,才把这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然后优化内部资源而已。
在杨铭看来还是很可惜的。
历史上,米高梅就一直是好莱坞电影巨头里面的霸主,如果不是遭到M国和资本的打压,米高梅一直都是。
至于联美电影公司也是非常不简单。
1919年,联美公司由查理.卓别林、道格拉斯.范朋克、玛丽.毕克馥、大卫.格里菲斯出资创建。
目的是为了摆脱大电影公司的束缚和剥削,争取更多的创作自由和更大的利润。最初设想只是摄制和发行4位创始人的作品。
后因格里菲斯退出,卓别林、范朋克等人的作品数量有限,公司遂把资助独立制片人拍片和发行他们的影片作为业务重点。
即使是那样,联美公司在纽约成立时只是个小公司,20年代到30年代中,逐步发展成为M国电影业的8大公司之一。
此时,米高梅和联美电影公司是联合在一起的,也就是,相当于帝国集团花一份钱,吞掉好莱坞两家电影公司巨头。
1969年,克里科里恩全面收购米高梅公司。但克里科里恩似乎对米高梅拥有的地产更感兴趣,他甚至在1973年关掉了米高梅的发行部门,而把发行事务交给了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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