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尸块则直接丢弃在芦苇荡里,并未掩埋。
并且,掩埋的尸块均为浅埋,并非深埋。
尸体处理显得极为随意!
第一个问题:凶手既然对被害者实施了分尸,为何不选择分批抛尸?
第二个问题:凶手为何只掩埋了三部分躯体,其他尸块却选择丢弃?为何埋到一半就停止了,原因何在?
第三个问题:搬运一个成年女性的尸体,是个体力活,凶手是一次性将所有尸块运来,还是分批运来的?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分析,若分批运送,通常会选择分批处理。
但凶手并非如此,那么最大的可能性是凶手一次性运送了被害者的尸块,并进行了统一处理,他是如何携带一个成年人的尸体的?
凶手是否拥有交通工具?使用的是汽车、摩托车,还是自行车?
第四个问题:被害人的尸体被凶手统一处理,但内脏器官去了哪里?凶手是在分尸现场处理了,还是另有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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