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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起因 (1 / 8)

作者:江湖老六 最后更新:2025/7/19 17:28:35
        第1章起因

        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初,我被判了十年,因为表现良好,在监狱待了八年。

        现在我把我的故事拿出来说道说道,是想让更多人了解缅北,不要轻易去那个地方,更加不要相信任何“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我算是比较早的一批,被骗去缅北的人。

        几乎是见证了整个缅北的“行业历程”。

        第一:我希望那些想要去缅北发财的人,不要抱有什么幻想。

        在珠三角你都混不走,你还想去金三角混?

        别觉得你自己有多牛,缅北那边比你厉害,比你狠的人多了去了,可最终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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